一国两制是中国政府制定的,中国政府提出的和平统一基本国策。
一国两制,即“一个国家,两种制度”,是中国政府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而提出的基本国策。按照邓小平的论述,“一国两制”是指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
“一国两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前任领导人邓小平为了实现中国统一的目标而创造的方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上的主要方针,也是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所采用的制度。香港问题、澳门问题和台湾问题都是历史上遗留下来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实现国家统一,是中华民族的共同愿望。解决台湾问题,实现国家统一,是全体中国人民一项庄严而神圣的使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政府为之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中国政府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方针是“和平统一、一国两制”。
1982年1月,邓小平首次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概念,简称“一国两制”,指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解决香港、澳门问题的初步实践,证明“一国两制”构想既体现了实现祖国统一、维护国家主权的原则性,又充分考虑到香港、澳门等地的历史和现实,是推动祖国和平统一的创造性方针,在国际社会中产生了巨大影响。
一国就是指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数量。如东盟十国,就是指东东南亚国家联盟中的十个国家。我国的应用一国两制来说明我国的国家组成中形成了以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国家体制,这个国家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国家下设置的两个特别行政区。叫一国两制。
一国两制是针对解决台湾问题提出的,香港和澳门已经成为成功实践的范例。一国两制即:一个中国,两种制度(大陆社会主义和港澳台资本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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