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责任是种什么责任最大的时候会坐牢吗
民事责任,对民事法律责任的简称,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了民事违法行为,根据民法所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或者基于法律特别规定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属于法律责任的一种,是保障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实现的重要措施,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
《民法通则》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赔偿损失;(8)支付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
民事责任是不会承担刑事刑事责任的
民事纠纷打官司多长时间判决
立案阶段的话(7天),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已经立案等待开庭的情况的话,需要看标的金额大小以及案件的复杂程度,一般情况选择适用的审理程序为:小额诉讼程序(2个月)、简易诉讼程序(3个月)、普通诉讼程序(6个月),几个程序诉讼审结时间各异。
对于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两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对于简易程序的案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对于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因欠债不还被起诉,这种情况会被判坐牢吗
“欠债不还"(有钱故意不还)会坐牢吗?
依我之见一一(涉嫌犯罪,就必须坐牢)
如果欠债故意不还,被原告起诉并最终法院作出了还款的生效判决,而胜诉的原告一旦根据生效判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败诉的被告方就有义务服从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比如交出存款丶交出房产所有权证书丶交通工具权属证书丶贵重的首饰…等“被执行标点物"。如果敗诉的"有钱不还"被告人有能力履行法院判决,而故意转移丶隐藏丶变卖上述“被执行标的物",以及其他依法具有协助执行义务的人主观明知而协助转移丶隐藏丶变卖上述"被执行标的物"的行为,均涉嫌构成"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罪",因为我国现行《刑法》(修正案)在第三百一十三条增加了"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罪",对于这种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而故意不还并转移丶隐藏丶变卖“被执行标的物",导致无法执行的行为依法均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简单的说就是判刑坐班房。
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借钱不还"就是犯罪丶依法是必须坐牢的。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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