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怎么办理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材料:
1、盖章的申请表。
2、房屋买卖合同。
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方关于房号、房屋实测面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
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面图两份。
5、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
6、契税完税或减凭证。
7、购房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
9、银行的提前还贷证明。
不动产登记证怎么办理
1、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出登记申请。
2、提交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
3、受理。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不动产登记范围
1、住宅房-产。住宅是人们居住的房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房-产作为不动产登记国家可以了解人们的居住条件、生活水平等信息,对国家保障民生起到引导作用。
2、商业房-产。就是不是用来居住的房-产,包括工业厂房、门市、用来出租的房屋,这些房-产国家会适当收税的。
3、土地。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开发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等等都应该登记的。包括山-林、草原、沙滩、矿山、牧场等。
4、海域使用权。海域开发、养殖等使用权需要登记。
5、探矿权和采矿权。探矿权和采矿权以非实物形式成为不动产登记的对象。
不动产证如何办理
主要以下步骤:
第一,申请。不动产登记申请是不动产申请人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的进行登记的请求,是开始不动产登记程序的第一个环节。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不申请,登记机构不得办理登记。
第二,受理。受理是登记机构对符合条件的登记申请予以接受的行为。受理的过程实际上相当于初步审查,主要审查登记申请在形式上是否符合受理的要求,以确定是否受理申请人提出的不动产登记申请。
第三,审核。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人的登记申请后,需要对申请登记的事项进行进一步审核,最终作出予以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在审核环节,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对登记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虽然登记机构不能完全确保登记材料必定真实准确,但是登记机构必须尽到合理审慎的审查义务,在职责范围内尽量查证登记材料的真伪。
第四,登簿。登簿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登记事项在登记簿中予以记载的行为。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标志着登记程序完成。第五,颁证。颁证是指登记程序完成后,依法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如果不符合登记条件,登记机构不予办证。
不动产权证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第一,申请人申请权籍调查;
第二,申请人向属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递交相关的申请材料;
第三,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第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该申请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第五,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证办理流程有几个步骤
不动产证办理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登记备案。首先需要在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登记备案。在备案过程中,需要提供相关的房产证、买卖合同、交易过户材料等相关证明文件。
2.测量绘图。收到备案申请后,房地产登记机构会派遣测量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测量,并制作出不动产图面。
3.审核验收。测绘完成后,须进行审核验收等,以确保图面的准确性和与实际情况的一致性。
4.办理权证。权证是不动产交易中的最终证明文件,包括产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在审核验收通过后,可以准备办理权证。持有权证即可最终明确房产的所有权归属与办理过程结束。
整个不动产证的办理过程时间和具体的程序因地区和政策的变化而有所不同,一般耗时在数个月至半年不等。因此提醒,若您需要办理不动产证,需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提交相应材料,并保持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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