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社待遇怎样
供销社待遇还可以。
供销社又称供销合作社。其员工有五险一金,每个月20日左右发放上月工资。
其中工资待遇不同地区工资标准不一样。供销社员工平均工资为4602元/月,其中40%的工资收入位于区间4500-6000元/月,40%的工资收入位于区间5500-6800元/月。总体讲,供销社员工月收入6000—8000元左右。
新中国成立后到1957年,供销合作社在全国得到迅速发展,形成了一个上下连接、纵横交错的全国性流通网络,用于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组织农村商品流通等。1958年以后,供销合作社经历了一个曲折的发展时期,与国营商业两次合并,后又两次分开。
供销社和供销集团什么关系
供销社是行政单位,供销集团是改革开放后,组建的有限公司。供销社在计划经济时期,是作为同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担负国家计划具体执行,本身拥有大量的仓储、经营场所,国家对供销社的资产没有纳入国有资产管理,而是由供销社代为管理,称之为设社有资产。供销集团也就是资产管理。
廊坊有供销社吗
肯定有的,而且效益在前些年比较好,在领导们的领导下创造了一个在河北省内也是比较好的单位,单位地址在和平路南段。
怎么样进供销社上班
进供销社上班,要这么做:
1:如果是要进供销总社机关上班,那就去报考供销社总社公开招考的公务员岗位。
2:如果是要去下属企业,去应聘就是了。
总之就是去参予竞争。
为什么供销社还存在
为什么供销社还存在?
上世纪末本世纪初,未改制前,地方经济主要靠“粮食局、供销社、商业局”三大主管单位,应该说“粮供商”占比三分天下;改制以后,将粮供商基层职工“一刀切”,企业破产倒闭,职工买断下岗;国家仍然保留粮食、供销社、商业局机关人员;并且纳入公务员事业编体系,没有了职工,这些局机关仍然对市场有监管作用;粮食系统也要监督粮食收购、储存、保管,只不过这些单位是“股份制有限公司”,人员编制不属于粮食局主管;供销社也是监管供销生产物资、农资生产资料,这是主营业务都有“股份制有限公司”经营,人员编制也不属于供销系统,商业局同样如此,应该说是“清水衙门”,动动嘴跑跑腿;起不了关键作用,但是国家地方遇到突发大事和自然灾害,仍然对物资供应起到调配职能;除粮食国家储备粮库有国务院直管外,省级、市县级粮食储备粮仍然有“股份制有限公司”代收代管,这些人员,绝大多数都是“买断工龄”后,返聘入股的“再就业”下岗工人;其人事编制不属于粮食局管理,属于“股份制”员工。
供销社有一批职工,在2004年还没有来得及改制,国家紧急叫停“买断工龄”下岗,并定性“买断工龄”行为是违法,这批人就没有参加“买断工龄”下岗,而是按“内部内退”处理;供销社利用原有的固定资产,(门面、商业大厦办公楼)进行社会出租费,来解决内退人员生活费,每月扣除养老缴费,大约领取几百元生活费;养老保险公司缴纳,个人扣8℅;到龄办理退休手续。(我地供销大厦几百号员工,就是这种情况)
这就是政府仍然保留“粮食局、供销社、商业局”机关的原因;一个局的事业在编人员不超过10人,以前我们一个县粮食系统在职职工,工业、商业和基层粮站,有几千职工(含新办集体知青待业),这几千多少,后来都下岗成了“灵活就业”人员,自谋生路。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